第六十二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2007年7月27日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