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凡违反本规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