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六条有效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建立临时建筑跟踪监督制度,随时检查临时建筑的建设、使用情况,对使用期满后没有自行拆除的临时建筑,及时调查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