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