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十九条有效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