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五章 利用与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森林公园应当向公众开放。森林公园管理组织应当为在森林公园内开展科学研究、教学实习等活动提供便利。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