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四章 资源保护第二十七条有效森林公园管理组织应当对濒危、珍稀和具有独特观赏、科研、经济价值的野生动植物设置保护设施,定期组织调查,建立管理档案。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