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民办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内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