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节约型的消费方式。新闻媒体应当开展节能宣传报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2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