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和使用市政工程设施的单位、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2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