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河道、河涌、湖泊、山塘、水库等水域内进行违法建设活动的,由相关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