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整治、科学利用、协调发展的方针。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