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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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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八条

有效

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或者在举办者内部调整出资比例的,应当报审批机关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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