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民办学校应当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依法保障教职工的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

鼓励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教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