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与监督第二十六条有效管委会对地质公园的保护、利用实行统一管理,其职责为:(一)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二)组织各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三)按照规划和权限审批地质公园内的建设项目;(四)制定地质公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五)对地质公园的保护、利用、建设和旅游服务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六)负责地质公园各类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七)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