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县(市、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国土资源、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环境保护、公安、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园林绿化工作。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