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二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一平方米,居住组团人均不低于零点五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公园绿地。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0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