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居住区人均不低于二平方米,居住小区人均不低于一平方米,居住组团人均不低于零点五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公园绿地。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