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第十八条有效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工鱼礁建设,采取措施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人工鱼礁。人工鱼礁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省人工鱼礁建设规划和技术规范。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人工鱼礁礁区的监督管理和生态监测。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