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废止

对事故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协议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