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经营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原则。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主体责任,维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停放秩序。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