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对在土地整治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