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水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按国家规定标准确定的控制目标。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纳入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范围。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