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占用公交专用道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百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