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严格控制、改造提升高耗水的工业项目。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水示范单位建设标准,推进节水型企业、灌区、社区、学校、工业园区等建设。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