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学校将石窟文化和石窟保护知识列入乡土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石窟保护管理机构以及石窟所在景区、公园、宗教场所的管理人,应当对学校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实行免费参观和义务讲解。

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