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天津市就业促进条例
第十二条
有效
用人单位吸纳失业人员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资金扶持。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
第十一条
回到全文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