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五章 市场开拓第三十七条有效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社会责任标准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的,由财政资金予以支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3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