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创业扶持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本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鼓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重点投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中小企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3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