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部门和单位的有关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