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招聘单位与应聘人才确定聘用关系时,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