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森林公园管理组织负责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森林公园管理组织保护森林资源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