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渔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本条例未作规定,但法律、行政法规已经作出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