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第五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第六十条已废止饮用水厂应当加强环境污染应急工程建设,在取水口配置应急监测、防护等设备。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