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西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西江水系水质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联合防治,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保护水生态资源,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