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煤矿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环境保护设施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