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兴隆湖区域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促进兴隆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3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