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四章 社会化服务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和农业机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收费项目以外向农业机械服务经营者收费。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