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三章 水土流失预防第四十六条已修改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技术评估的技术服务单位(以下统称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弄虚作假,伪造、虚报、瞒报数据。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评价制度,对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