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体育条例/第六章 体育经营活动第三十一条已修改体育经营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体育活动为内容和手段,以商品形式进行经营的活动,包括健身、娱乐、训练、竞赛、培训、表演等各类体育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