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体育条例/第五章 体育设施第三十条已修改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面积、原标准先行择地新建补还。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