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4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