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有效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责令停止建设而不停止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扣押其施工设施设备;违法建设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或者临时措施,强行制止违法建设,消除违法结果。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