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乡)规划和村规划。城市规划、镇(乡)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