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能源第二十八条有效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遵守老旧交通运输工具的报废、更新制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符合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船,不得用于营运。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