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五章 保障和激励措施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优惠贷款,推动和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