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工业园区按照能源梯级利用的原则采用热电联产方式集中供热。

已建成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供热区域内,逐步淘汰原有分散供热锅炉。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