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合理设置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建立健全监测信息网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本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