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信息化条例/第五章 信息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进电子商务的发展,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信用服务、安全认证、标准规范、在线支付和现代物流等体系,提升电子商务应用和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