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八十七条有效特区内莲塘、盐田供水企业在1998年1月1日前可以不执行本条例第五十六条至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其水价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水务主管部门核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八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