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五章 水费第五十九条有效调整水价应当经市水务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调价方案,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调价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布。水价一年内至多只能调整一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